关于进行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通知
教务处【2019】28号
各学院: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创作质量,按照《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将对2016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统一采用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不允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杜绝不查、漏查现象,并做好查重记录。同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于答辩结束后两周内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鹿丽莉老师处,缓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于学生答辩后一周内上交。
各学院不得强制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预检,如学生有预检需要,可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我校学生个人自检开通的预检优惠端口: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rbhuade进行预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