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人才流失情况专项课题调研”信息采集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需要对我校教职工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1.普通高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普通高校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采集内容及填报方式
1.采集内容请按照说明进行填报。
2.需个人使用微信扫描图中小程序码进入调研界面(个人调查表微信扫描程序码见附件)。
三、采集时间
请于2019年9月25日下班前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