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9-05 00:00:00  浏览:

全体教职工: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育人环境,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高校教师“红七条”、“十准则”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十禁止”等相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管理监督,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学校纪委将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将从严从重处理。

预祝全体教职工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如意安康!阖家幸福!

纪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