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
学校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普通中小学可放宽至副高)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应为1983年10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中小学教师取得硕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规划办要求,此次我校限额申报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共5项(其中必须要有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4.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科研处负责备案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备案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
2.备案课题审定书
科研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