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项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现请各学院以院为单位,在12月31日下班前上报下学期实验室所需耗材。上报时需仔细核算,规范填写,避免多报、漏报的情况发生。上报的申请经校领导审批通过后,请各院积极配合,保证耗材的顺利购买。
具体上报方式请参考OA系统中的“教务处流程——实验室耗材申请流程”。
联系人:刘政宇
电话:18945101669
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