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端午节不放假,按正常教学周安排。
二、劳动节(5月1日-5月5日)放假五天,其中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和5月7日为教学周周末,没有工作安排的教职工可正常休息。
三、2017年学生放假时间及教职工正式放假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