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全体教职工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绩效工作的公平管理,强化考核的导向与激励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为教职工的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岗位、级别、工资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综合评议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组织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1、人员构成
组长:顾德库 王春雷 顾鹂鸣
成员:赵传军 关晓冬 石 燕 邓维娜
2、工作职责:
审核并评议全校教职工考核情况,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年度考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二)各单位考核小组:
各单位成立由本单位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以履行单位职能,个人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情况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个人进行综合评价;
(二)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按照考核内容,在综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完成下列考核步骤:
(一)12月18日前校长助理(含)以下级别教职工个人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教职工业绩考核鉴定表》附件1,副校级领导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教职工业绩考核鉴定表(校领导)》附件2,对本人本年度工作进行自评总结,要求纸介版手写签名,附件1上交所在单位,附件2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学校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完善考核内容,完成本单位人员初步考核评价,推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名单,并签署考核意见。
(三)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到《哈尔滨华德学院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中,单位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并评定考核等级,12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的附件1与附件3统一送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12月20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年度有关个人考核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交到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为后续综合评议提供依据。
(五)12月23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审核、确定各单位领导及各单位教职工考核结果。
(六)12月24日,对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七)12月30日前,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一)个人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二)本年度中被问责的和尚存在待调查问题的个人取消参评优秀个人的资格。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个人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聘任、评职、评优、职级晋升及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
1.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者,具有续聘资格,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在晋级提职时优先择用。
2.考核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具有续聘资格,予以亮黄牌。
3.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给与转岗或辞退处理。
(二)业绩奖金兑现
考核为优秀等级的个人,奖励业绩奖金按学校规定兑现;考核为合格的个人,业绩奖金100%发放;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个人,业绩奖金6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业绩奖金不予发放。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须严格按考核工作程序、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如实填写考核表,严禁提供虚假业绩,对于工作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发现相关情况将重新确定考核成绩。
九、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华德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