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进一步强化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各教学环节工作,教务处定于10月30日至11月8日(第10-11教学周)进行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情况。
包括教师教案撰写、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学期初教案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整周实践教学情况。
本学期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存档材料的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等。
3.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4.各实践教学中心日常管理和卫生情况。
二、相关安排
1.各学院、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所在学院、部相关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和教务处成立主管校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毕业设计材料、教案和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2.各学院、部形成书面自查清单和总结汇报材料。总结汇报材料要反映期中教学检查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学院内部教学跟踪检查情况,包括课堂教学管理情况、教案复查情况、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存档材料情况和毕业设计材料检查等方面,并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找出当前教风和学风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各学院、部须按照通知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本次教学期中检查,于11月6日前上交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至教务处钱琨老师处。
教务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