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中心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情况,由各学院组织验收,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附件1)。验收内容包括:导师提交指导工作总结,指导过程记录等。
2.对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情况,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附件2)。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教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试讲记录,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参加科研的情况,本人总结等。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教学单位用表)》(附件3)、《哈尔滨华德学院导师制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并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考核佐证材料于2018年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