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教务处【2018】21号
1.按照学校教学安排,现定于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期间,校内教师可用本人工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校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填写完整信息后下载打印,经所在学院(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和水平认定后,并获得学院(部)、处领导签字同意,于本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备案。因个人原因错过校公共选修课申报时间,教务处不再接受补报。
2.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根据课程设置原则评议,确定是否列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计划。确定列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教师需在开课学期的第一教学周内上交课程教案。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前教务处组织新开课行政人员试讲;各学院(部)组织新开课教师试讲,并将结果和意见在一周内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4.公共选修课上课周数待定,教师在申报时可不填。已确定开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学生选课情况,并在上课前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打印选课学生名单,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因校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调课。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李梦萦
联系电话:18945101657
教务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