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部):
按照《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发[2018]33号)有关要求,现就各单位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8-10月份)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包括两部分内容:1.落实《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情况;2.本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措施。文字要精炼,措施要具体,内容要真实,字数要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制度文件
1.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度文件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制度文件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相关制度
请将上述材料纸介版(需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邮箱375476118@qq.com)于11月15日前报送到宣传部(行政楼406室)。
联系人:刘树 联系电话:801640、19845165833
宣传部
2018年11月8日